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(2017版)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24浏览次数:1905

1.学分要求

  课程学习2个学期,实践和论文工作4个学期。实行学分制,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。其中公共必修课(政治2学分、外语2学分)4学分,专业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,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,实践课程和实践环节不少于12学分。

  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,依托实践基地,可集中或分段进行。各研究方向根据需要设定各自的考核标准,研究生提交实践报告,实践基地提供评价结论。

  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,可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自学,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。自学课程学分可计入研究方向专业课学分,但不得超过4学分。

2.学习年限要求

 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攻读,一般为3年或在职4年。一般不能提前毕业。学业特别优秀、成果特别突出的员工,经导师同意、研究生院批准,可申请提前毕业,但提前期一般不超过半年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的一般不超过1年。

3.学位外国语(可含成绩标准及界定)

  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课程考试,作为学位外国语考试,成绩合格。

4.科研成果要求

  科研成果是指以公司研究生为主且以beat365在线体育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论文、出版的学术著作(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、工具书等)、申请的发明专利(必须取得专利号)、参与的科研项目及成果鉴定、各种理论和实践性的竞赛奖励等。科研成果内容必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一致;科研论文署名次序必须为本人第一或者本人导师第一、研究生第二;学术著作署名次序必须为本人第一或者本人导师第一、研究生前三(或未主编、副主编);发明专利、科研项目及成果鉴定、各种理论、实践性的竞赛奖励署名次序必须为本人第一或者导师第一、研究生前三。

 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的研究生,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视为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科研条件:

  (1)在读期间提交一份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报告或实践报告,并提交1项环保应用类项目;

  (2)在读期间提交一份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报告或实践报告,并提交1篇C类及以上科研论文。

  本学科学位论文须全部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审,通过匿名评审和学位论文答辩者,方可提交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。

  提前毕业的研究生,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应从严要求,完成上述要求为正常毕业生基本要求的两倍。